密云县市政管理委员会是负责本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工作:
1.研究制定本县市政、公用、环卫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本县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4.负责本县市政、公用、环卫方面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5.负责编报本县城市市政、公用照明、环卫等方面的维护及专项费用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6.组织制定市政、公用、环卫等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7.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市政道路、排水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区防汛工作;研究拟定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的管理标准和规范;负责市政监察执法工作。
8.负责计划内居民液化石油气供应和县内燃气站点企业资质的审批及行业管理工作。
9.负责本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本县城市夜景照明工作。
10.负责搞好本县的爱国卫生运动;抓好“除四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农村改水改厕、健康教育、创建卫生城和北京市卫生村工作。
11.负责拟定本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的综合整治工作。
12.负责全县供热企业资质、户外广告、排水设施许可、渣土消纳许可、临时占道、燃气和加油站点、车辆清洗站点资质等审批和行业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工作。
14. 完成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